1﹑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當事人可以向定居國法院提出離婚訴訟。洛陽訴訟離婚若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我國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一方在國內的zui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2﹑在國外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當事人可以向定居國法院提出離婚訴訟。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國籍所屬國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我國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國內的zui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3﹑中國公民一方居住在國外,一方居住在國內,不論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國內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如國外一方在居住國法院起訴,國內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受訴人民法院有權管轄。如果雙方均為出國人員,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向出國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4﹑中國公民雙方在國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的,應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5、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我國境外要求離婚的,當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該法院依其國內法決定。
6、雙方當事人均是外國人的,如果雙方的婚姻締結地是在中國的,我國法院有管轄權,如果雙方的婚姻締結地在國外,此時我國法院一般不受理;如果雙方達成離婚協議的,我國法院可以受理管轄。
涉港、澳、臺的離婚案件的管轄,可比照涉外案件處理。